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657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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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
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表于: 2021-12-10 10:31  点击:

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公文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112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19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认真组织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学习落实《办法》。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和专门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公文处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严肃公文制发,控制公文数量

各单位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制发公文: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对某项工作已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的;仅进行工作表态、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某项工作的政策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但没有新的措施或者办法,只作一般性号召或者重申已有规定、要求的;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手段可办理的。

三、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各单位要对公文起草严格把关,起草的公文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要观点鲜明、主题突出,所提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注重听取和吸收专家学者和师生意见;要文种正确、格式规范,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公文,经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提交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审核。经审核不宜发文的,退回起草单位;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四、规范流程管理,提升公文处理效率

各单位要规范发文、收文办理流程,做好公文归档、管理等工作。要及时接收批办的公文,按规定时间办理。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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