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各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现将学校2021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元旦放假时间: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师生“非必要不出市,非必须不出省”要求,严格履行出行审批报备程序,出长出省人员申请审批实行“谁签字谁批复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引导师生不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上海市、天津市、新疆喀什、内蒙古满洲里市,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有变化的,防疫政策也将随之调整)。
(二)广大师生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可疑症状后,及时就近就医。
(三)各单位各部门在假期开学前要完成师生出行信息及健康状况排查,离开本市的要填写入校健康承诺书,并逐一核对通信行程卡,对不符合复工复学要求的人员,在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前,不允许进入校园,要及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二、寒假放假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3月7日放寒假,3月8日正常上班。
(一)校部机关和各学院(中心、所)行政人员1月18日-2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和3月3日-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上班,做好年度及期末总结和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作息时间执行假期值班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各教学单位按照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并完成寒假期间和假期前后的有关教学任务,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三)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及各经营性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四)按照“错峰离校”原则,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和学习考试任务的师生即可根据所在学院安排有序放假离校,寒假期间遵守《吉林大学师生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指引》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春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制定。
(五)各单位须安排假期值班人员,并报送值班表。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防火检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疫情防控相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
总值班室电话:
85166349(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85166316(其它时间)
各单位值班表须于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16:00前以电子版方式分别发送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邮箱(党办邮箱:pco@jlu.edu.cn;校办邮箱:pro279@jlu.edu.cn;保卫处邮箱:baowc@jlu.edu.cn)。
附件:吉林大学师生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指引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