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就报送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作总结的要求
(一)编写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吉林大学“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吉林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应包括:2020年工作举措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2021年度主要工作思路等。工作举措和成效应突出重点,可量化的指标尽量用数据表示,并与上一年度(或过去几年)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得出相应结论。
(二)报送要求
1.报送的工作总结应简洁、精练、清晰,字数不超过3000字(严格控制报送总结的字数,存档和对外公布的总结篇幅可由各单位酌情确定)。
2.各单位工作总结应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呈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
3.请党政职能部门、直属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派出机构、直属服务机构于2020年12月16日16:30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送校长办公室(其中纸制版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鼎新楼a820室,电子版发至wmk@jlu.edu.cn邮箱)。
各直属业务单位、教学单位、研究机构等暂不需要将总结材料报送学校,由本单位存档。
4.请校内各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在一定范围公布工作总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师生监督。
联系人:高恒飞 张玉珠
电话:85159011
二、关于报送202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
(一)编写要求
工作要点编写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建党百年的重大历史节点,围绕学校“十四五”开局第一年、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年的阶段性特征,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聚焦深化中央巡视整改的政治任务;聚焦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双一流”建设核心任务、聚焦“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定目标、定举措、定时限、定责任。确保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工作内容切实可行。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吉林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涉及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1年本单位工作要点,做好工作衔接。
2.各单位的工作要点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并呈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
3.报送内容包括:
(1)本单位2021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重点工作要逐条梳理,言简意赅,概括准确。
(2)报送本单位2021年度重点工作,日常常规性工作不报送。
4.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6日16:30前将工作要点的纸质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鼎新楼a区827室;电子版发至tianyuan2011@jlu.edu.cn。
5.各教学、科研单位等暂不需要将工作要点报送学校,由本单位存档。
工作联系人:田 园
工作联系电话:85166349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