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更好的发挥统计工作在学校日常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教育部2021年关于高校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吉林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9号),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内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强化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到位,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健全统计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类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报送等规范制度;做好统计数据日常管理,健全统计台账,加强对数据库和原始记录的维护;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归档要有明确、具体的程序,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二、强基固本,着力夯实部门统计工作源头基础
1.严格执行学校统计年报、季报、月报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每月动态更新本单位本业务系统重要基础数据,形成学校基本情况月报;每季度完成《学生变动情况表》等教育部季报任务;每年按照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制度相关要求,填报高等学校统计调查表。上报的统计资料须由统计人员、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副处级)或科室人员为具体统计工作人员。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做好统计工作。
2.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统计工作稳定性。各单位应选派政治与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校内培训,具备统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后,方可上岗。统计人员应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保密制度和规定,做好相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为保障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统计人员变动应当向校长办公室备案。
3.建立统计研讨会制度,规范数据报送出口。各单位定期组织不同科室间相关统计人员集体学习,共同研读统计规章制度和本领域国家文件精神,尤其对部门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点研究,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数据要确保统一。对多部门掌握的同一关联数据明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责任单位对学校掌握的该项数据负责,配合单位需定期对数据变化情况与责任单位及时校对和修正,杜绝"一门多数"或"数出多门"等现象。
4.结合部门分工,做好统计数据管理和使用。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动态维护学校官方网站的本单位网站涉及相关统计信息,统计内容调整变化时应及时报送校长办公室备案。学校制定的政策规划、督查工作进展、评价发展水平等,凡涉及已统计数据的,应使用责任单位的统计数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校内统计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各类统计调查。
2.请、、、、、、、、、、、、、、、、、、、、、、团委、、、、、体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指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副处级)和1名专兼职统计人员,填写《各相关单位统计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将电子版于9月16日下班前发送至zhangy819@jlu.edu.cn。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85166004
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13号